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都江堰人民政府近期发布了《都江堰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6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都江堰兴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积极协助商户共渡难关,共同应对疫情防控,扶持商户经营和发展,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现就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承租我公司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中小企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规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二、减免期限
对承租我公司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2020年3、4月份租金减半。
三、减免条件
1.注册及纳税地在都江堰市;
2.承租方没有拖欠租金、涉法涉诉、违规转租分租等情况;
3.承租方没有被纳入国家征信系统不良记录的;
4.承租方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
四、租金减免办理流程
(一)需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
4.减免申请书。
(二)审批
兴市集团公司审核后批准。
特此通知。
都江堰兴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