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兴市集团新花溪渔港欠租案及四川华氏商贸有限公司欠租案专项律师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3/17 17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法律服务机构提供风险代理,对兴市集团债权债务进行法律服务。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执行【(2019)川01民申392号】判决书所载款项;

        执行【(2017)川01民终8276号】判决书所载款项。

 1.2项目地点:都江堰市。

 1.3项目概况:(1)根据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川0181民初980号)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川01民申392号),认定新花溪渔港租赁我公司临江2号综合楼拖欠2013年11月6日至2018年12月6日租金总金额为2109006.96元。新花溪渔港分三次共计还款22万元,现仍欠1889006.96元。

(2)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川01民终8276号),认定四川华氏商贸有限公司扣除2011年7月11日预付的第一笔租金后仍欠我公司租金为4164600元。

 1.4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2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本文件发出之日前成立);

 2.3有从业资格1年以上的专职律师两人以上;

 2.4具有参与国有企业法律服务的经历,且有相关成功案例(本文件发出之日前两年相关业务合同),未提供业务合同的视为废标处理;

 2.5信誉良好,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的情形。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领取时间:2022年3月18日9:00时至2022年3月24日10:00时。

 3.2领取地点:都江堰兴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产业发展部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25日14:00时止;

 递交文件地点:都江堰兴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产业发展部;

 比选地点:都江堰兴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比选人:都江堰兴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邮 政 编 码:611830

 电    话:028-87118559

 联  系  人:张先生